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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和注册商标转移的区别

2019-07-18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打印此页】

    商标注册和注册商标转移的区别:
    1、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2、商标专用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权利人通过商标注册直接取得商标权;继受取得是指基于商标权人发生变动而从原权利人处取得商标权。根据商标权人是否直接参与变动过程,继受取得分为商标权转让和商标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的移转,包括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破产等情况而发生商标权变动。商标转让在商标局予以核准公告时发生法律效力;商标移转则是导致商标移转的客观事实发生之日发生法律效力。商标转让往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发生的积极结果;商标移转则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以外的客观事由而发生的消极结果。商标转让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受让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权,对于之前的侵权行为无权主张;商标移转则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继受人可以对移转之前的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以上信息由聊城商标注册提供,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